中新網福州4月2日電 (記者 龍敏)福建省紀委監察廳近期接連通報了政和縣、安溪縣、仙游縣等地腐敗案件被查處情況,其中安溪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李建文等多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通報稱,福建省政和縣人民法院對該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原主任林高明受賄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000元。
  經查,2005年至2012年期間,林高明擔任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期間,在從事土地收儲、開發、利用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為福建大地評估咨詢有限公司、福建力岩岩圭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市延輝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等7家中介機構介紹土地勘界測量、地質災害評估、工程勘探、工程項目信息等業務,非法收取賄賂款共計373348元。
  泉州市紀委對安溪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李建文,日前也被立案檢查。經查,李建文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受賄、貪污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仙游縣大濟鎮黨委宣傳委員、副鎮長張美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發生在福州市台江區的一起建築工程領域受賄腐敗案件也被懲處,涉案金額達40餘萬元,涉案人員4人,其中2人已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經查,游向軍自2010年4月擔任台江區建築工程公司常務副經理期間,利用分管工程建設職務便利,收受施工方賄送的現金、購物卡共計27萬餘元;周承強作為建築工程公司代表,收受施工方賄送的現金、購物卡共計7萬餘元;李文東利用工程監理的便利收受施工方賄送的現金、購物卡共計人民幣3萬餘元;同案溫某由其所在單位予以處理。(完)  (原標題:福建紀委近期查處多起腐敗案 安溪副縣長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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