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及時性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公共事物公眾參與的前提是公眾知情,而公眾知情的一個重要前提是政府信息的公開,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在政府與公眾之間搭建橋梁,建立協商機制。”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
  自2007年廈門PX項目以來,大連、寧波、昆明、茂名等地,先後因為一些重大項目引發群體性事件。有專家認為,這些群體性事件的共性,在於信息公開不到位,有些項目從立項到環評等各環節,公眾參與度低。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對此提出如上看法。
  “企業改革最大的難題是減員增效,事業單位也是如此。目前,事業單位確實存在人浮於事的問題,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教授很多,研究員很多,未必就做出很多貢獻。資源浪費、配置不合理等問題,普遍存在。改革的難點是人的既得利益怎麼辦。”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江
  國務院日前公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這一條例的公佈,填補了我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長期以來的空白。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江表示,事業單位改革難點是人的既得利益。
  (原標題:聲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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